2019-11-25 10:30:09 浏览数:0
各单位:
按照财政部的统一部署,我校2019年执行了新的政府会计制度,年终财务决算工作任务重、压力大。为顺利完成年终财务决算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年终关账和次年开账时间(一)2019年12月16日停止办理结算报销工作(提示:16日可办理临时工工资、研究生劳务费发放)。
(二)2020年1月7日开账报销(提示:涉及临时工工资、研究生劳务费发放的单位请提前将单据送交财务)。
二、清理往来款项、未到款票据
(一)清理暂付款
请于12月15日前办理发票冲账业务,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冲账的请写出书面情况说明,经项目负责人签字后送财务处会计科。对逾期未办理手续的项目,2020年将停止办理相关业务。
(二)核销暂存款
请各单位及时查询并落实外单位款项到账情况,并于12月15日前办理来款认领和资金入账手续。
(三)清理未到款票据
预开发票(票据)应于11月30日前到会计科办理款项到账手续。逾期未到款的请退回预开票据,并停止该单位预开票据业务。
三、资产、材料对账
(一)已在国资处办理固定资产入账手续而未到财务报账的,请于12月15日前及时到财务处办理结算报账。
(二)请教务处、后勤管理处、实验室管理处及时对所分管的库存材料进行清查盘点,并于12 月 20 日前将清查盘点报告及书面说明盖章签字后送交财务处会计科。
四、决算材料报送
(一)请相关单位根据省财政专项资金情况表分项目撰写项目完工报告,并于12月10日前将完工报告报送财务处计划科。
(二)请国资处、后勤管理处负责填报资产情况表,人事处负责填报基本数字表和机构人员情况表,教务处、研究生处负责填报基本数字表中的年末学生人数(数据截止日为2019年12月31日);并于12月31日前将填报数据报送财务处计划科。
(提示:以上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与电子版,其中:电子版请发送邮件至cwcjhk@qau.edu.cn)
财务处 2019年11月25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