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-11-13 17:14:55 浏览数:0
各单位、各学院:
为严格落实省教育厅、财政厅关于年度财务决算工作的部署要求,扎实推进学校2025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,确保决算报告信息真实、准确、完整,全面反映学校年度财务收支及资产负债情况,现将决算前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收支款项清理核对
1.清理暂付款
请各单位于12月15日前,携带发票等材料,到财务处会计科7号窗口办理暂付款冲账手续。逾期未办理冲账的,借款人须提交经单位(项目)负责人审核签字的《暂付款延期冲账书面说明》,明确延期理由及预计冲账时间。对逾期未提交延期说明的项目,将按照《青岛农业大学债权债务管理办法》(青农大校字〔2021〕141号)的相关规定,暂停该项目所有相关业务的办理。
2.核销暂存款
请各单位相关人员及时登录财务综合服务平台查询系统,核对并认领外单位来款,并于12月15日前到财务处7号窗口办理来款认领及资金入账手续。
请科技处通知相关科研人员及时登录科研系统认领科研来款,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科研项目立项及收入确认工作。
3.清理未到款票据
已办理预开发票(票据)的单位及责任人,须催促相关款项于11月30日前到账,年底前不再办理预开发票业务。逾期未到账款项的发票(票据)需退回,财务处按规定办理作废手续。
二、资产、材料清查盘点
1.已在资产管理处完成固定资产入账手续,但尚未办理财务报账的相关单位,请于12月15日前携带资产入账等材料,到财务处7号窗口办理结算报账。
2.后勤保障处需对水电暖材料、食堂原材料、药品等各类库存材料进行清查盘点,并于12月20日前将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的清查盘点情况说明送至财务处会计科。
3.资产管理处、财务处应于12月20日前完成资产的对账工作,确保账账相符、账实相符,为年终决算提供准确的资产数据支撑。
三、决算材料报送
1.请相关单位根据《2025年财政拨款专项明细表》,按项目逐一撰写项目完工报告。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名称、金额、项目综述(简要说明项目背景、实施目标及主要任务)、资金使用情况和项目绩效,其中项目绩效为核心内容,需详细量化成果、突出成效。单个项目完工报告字数控制在400字左右,表述需简洁精准、数据详实。
2.若为分团队建设类项目,需按团队单独撰写项目完工报告。内容参照上述要求执行,确保每个团队的工作开展、资金使用及项目绩效均得到完整体现。
3.请相关责任单位于12月15日前以书面和邮件两种方式将项目完工报告送至财务处会计科,邮件发送至cwc@qau.edu.cn。
4.资产管理处、后勤保障处负责填报资产情况表,人事处负责填报基本数字表和机构人员情况表,教务处、研究生处负责填报基本数字表中的学生数字,数据截止日期为2025年12月31日。请各责任单位于2026年1月5日前,将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表格,送至财务处会计科8号窗口。
四、其他事项
1.为保障学校2025年度财务年终决算工作按时保质完成,学校将于12月15日停止投递接单业务,12月20日停止办理各类结算报销业务。
2.2026年1月12日起恢复正常报销业务办理,请各单位参照上述时间节点,合理统筹安排相关工作。
联系人:单兵义、杨婧;咨询电话:58957242。
财务处
2025年11月13日